南京审计大学公务机票购买的管理规定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19-05-06浏览次数:3196

南审财发 2018〕46号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15]7号)的文件要求,现制定公务机票购买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公务机票购买原则

公务机票购买是指学校工作人员以及使用学校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购票人),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境)购买的机票。

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本国航空事业发展的原则,优先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因公临时出国(境)时,应选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没有直达的,应选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

购票人应当尽可能选择低价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

二、公务机票购票渠道和要求

1. 政府采购网站购票(https://www.gpticket.org/login)。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使用公务卡购票。购票人在网站上直接购票的,应当事先在网站进行用户注册,需要保证持有的公务卡必须开通且在有效期内,使用公务卡进行网上支付,完成订票。

2. 直销代理机构购票。购票人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网址同上)上公布的本地直销机构和代理机构联系购票,用公务卡或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票款,相关票据上标注资金用途为“公务机票购票款”,填写的单位名称应与公务机票购买系统记录的单位名称一致。

3. 购买市场低价机票。购票人可以购买市场上前两种渠道以外的国内航空公司低价机票,但该票价应当低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公布的同一时刻同一航班、同等舱位的机票价格。购票时应当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下载并保存出行日期机票市场价格截图。

4. 因中转一次以上(不含一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按规定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附件2),事先报经外事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5. 校外人员、聘任的专家、校内离退休人员、在校大学生以及部分无法办理公务卡的校内人员等因公乘坐航班按照学校差旅费报销细则执行,国际航班按照出国境报销细则执行,其机票采购因不具备公务机票采购条件(无公务卡)可以在厉行节约前提下购买市场机票,可暂不执行公务机票采购要求。

三、公务机票报销要求

1. 报销按照差旅费报销细则执行,并同时提供登机牌、机票行程单(机场柜台打印)、机票价格截图(购买市场低价机票出具政府采购网站截图)、《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特殊情况下报批)以及退款凭据等。申请经费需要时也提供以上材料。

2. 通过前两种渠道购买的公务机票,客票行程单上自动生成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报销时财务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查询验证行程单是否真实有效。

3. 公务机票购买服务的采购已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完成,国内各航空公司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价格优惠,各级政府共享采购结果。政府采购机票优惠率的变动情况,将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发布。

4. 政府网站没有相应航班的可以在厉行节约前提下购买市场机票,并且以政府网站截图(无此航班页面)作为证明材料。

5. 超标准乘坐飞机的按照不超过政府采购网站的同航班的合规仓位平均价报销。

6. 购买当时需要截图但未保存的可以提供报销日附近的截图为准。

7. 登机牌不慎遗失可以提供项目经费负责人签批的说明后办理机票报销。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公务机票购买的管理规定(试行)》(南审财发〔201721号)作废。

五、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