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财务处发布时间:2024-11-22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4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为保证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24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时间安排

因年末财务报销工作量增加,同时政府会计制度对决算要求高,决算报告编制的工作量大、周期长,因此本年对外财务服务(含报销、绩效等各类发放、收费、工会、基金会以及基建工程款项支等)现场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1213日下午5点,投单箱投递截止时间为20241215日,2025年度报销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年度预算执行

做好日常预算执行工作。请各部门严格按时间进度执行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好用款计划,及时办理结算,部门预算经费调整截止时间为2024126日下午5。加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请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工作,充分认识加快专项资金执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项建设工作如期完成。

三、各项收管理

欠费收入催缴。请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教务处、总务处、各书院、各学院与财务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

预开票据催收。请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做好催收工作,确保于1220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

创收收入收缴。请各创收单位加快结算做好对账,在1220日前办理入账手续。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年终账务核对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对本人所负责项目的全年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进行一次审查核对,如发现有错、漏、串户等情况,请于1220日前到财务处核查更正(以书面申请为准),跨年度的财务支出数据不能更改。

、往来款项清理

借款清理。请各部门加快各类借款的冲销,务必于1215日前及时清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清理的请递交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逾期仍未办理报销冲账的,直接占用部门2025年度预算经费指标。

暂存款清理。对各类来款(包括项目来款、保证金、预收款、支付失败款项等)须在12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认领和入账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来款、预收款等学校将直接列为收入,2025年上半年另行统一安排认领手续。

、票据管理

各单位领用的各种票据请于1215日前结清账务,并交回已用票据存根和未用票据,相应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再对外开具任何票据(含预开票)。

六、资产清查

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总务处等涉及物资管理的单位要做好年终物资(含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对盘盈盘亏的物资要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1220日前将处理的书面材料送交财务处。

七、工作提醒

    根据财经纪律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规范报销行为,严禁出现年终突击分钱、花钱和虚列支出;过度保障和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隐瞒、转移、套取、私分国有资产;长期挂账、私自收费、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私设项目、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或套取学生奖勤助补资金;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虚构服务、变通报销等违规发放劳务费的行为。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