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为保证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25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算服务时间安排
因年末财务报销集中度高、工作量大,本年度财务服务(含报销、绩效等各类发放、收费、工会、基金会以及基建工程款项支付等)线上预约、现场办理和投单机投递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2026年度报销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投单机放置点位调整如下:浦口校区财务处报销大厅门口、沁园餐厅一楼中庭、润园餐厅一楼楼梯间、泽园餐厅一楼楼梯间;莫愁校区一食堂东门内侧。
二、预算收入管理要求
学生费用催收:请各学院、各书院、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与财务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
预开票据催收:请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做好科研合作、培训创收等预开票据的催收工作,确保于12月20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
三、预算支出执行要求
请各部门严格按进度执行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好用款计划,及时办理结算,部门预算经费调整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充分认识专项资金保障发展的重要性,强化项目建设和预算执行匹配,确保专项建设工作如期完成。
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认真核对收入、支出和结余,如发现错、漏等情况,请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核查更正(以书面申请为准),跨年度的财务支出数据不能更改。
四、往来款项清理要求
应收款项清理:请各部门加快各类借款的冲销,务必于12月20日前及时清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清理的请递交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逾期仍未办理报销冲账的,直接占用部门2026年度预算经费指标。
暂存款项清理:请各创收单位、各项目负责人等在12月20日前,做好培训创收到款对账,同时对各类来款(包括项目来款、保证金、预收款、支付失败款项等)办理认领入账。逾期仍未办理的暂存款项将根据规定直接转为收入,2026年上半年另行统一安排线下认领。
五、其他决算有关要求
票据管理要求:各单位领用的各种票据请于12月20日前结清账务,并交回已用票据存根和未用票据,相应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再对外开具任何票据(含预开票)。
资产清查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等单位要做好年终资产、物资(含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按规定办理盘盈盘亏事宜,并于12月20日前将处理的书面材料送交财务处。
六、财经纪律提示
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经办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要求,规范报销行为,严禁出现年终突击分钱、花钱和虚列支出;过度保障和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隐瞒、转移、套取、私分国有资产;长期挂账、私自收费、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私设项目、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或套取学生奖勤助补资金;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虚构服务、变通报销等违规发放劳务费的行为。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年11月11日
